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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20

    告传销者书

           三遇传销!这就是我在2006年7月至2009年5月,短短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所经历到的啊!唉......拿传销组织成员的话来说,我这是和他们有缘呢!!!???
    2009年的5月初,我在成都市已经实在找不到什么适合我做和我愿意做的工作了,我甚至在“5.1”节里去到了一家私人的洗车场,在那里洗车呢。于是此时一个年龄20多岁的女网友,给我打来了电话,说是在她所待的陕西省宝鸡市里,她为我找到了一个工作,是在她叔叔的食品厂里做保安,月薪1200元,还提供150元/月的伙食补助,并且管住,但她让我自带床上用品。于是我在成都的亲戚那里借到了一百块钱后,带着我的被褥等一大包行李,乘坐5月7号晚22:50分,由成都开往呼和浩特的1718次旅客列车,花去45元钱车费,于第二天(5月8日)的中午12点半左右到达了宝鸡。我拖着大包行李艰难地出得站来以后,果然就见到了那个与我只是在电脑网络里有过交道的女孩,和她的一个所谓表哥,正站在出站口等候我呢!见到我出站后,他两人十分热情地涌到我面前,互相做了简介,然后那个表哥便扛着我的那个大包,和他表妹一起,把我引到了宝鸡市金台区的迎宾招待所里。以40元/晚的价格住下后,这两人告诉我当天是星期天,要去应聘的单位没有上班,因此得等到明天(5月9日)再去厂里面试。第二天一早,来了一男一女两个陌生人,我那网友介绍说这是她们的主任。于是大家很快收拾了行李,打“的”来到了宝鸡市团结村的一座三层小楼房处。那个主任介绍说此处是他们公司给员工们租住的宿舍。把我的行李拿到了三楼以后,那个叫我来到这里的女网友,和另一个带着眼镜儿自称喻启军的矮个小伙子,便立刻把我带走了。起先我还以为他们是带我去厂子里应聘呢!可在走了20多分钟路,来到一个叫做“大海子烧烤圆”的二楼,进到了一间老远就能听见歌声和掌声的屋子后,我才一下觉悟到这回又遇上传销了。唉......此时我要走的话,却苦于身上的钱不够,加之他们人多势众。于是我只好坐在那里,由他们的那些做得十分出色的一个个“老师”们,轮番向我灌输那些怎么使自己在短期内致富的理论和经验了。如此长达6天之久。可我从一开始就打心眼儿里反感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更别说他们非要强加在我身上的那些所谓的能使人短期致富的理论啦!在他们营造出的那个环境里,我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仇富情绪的存在。他们的想法就是要致富就得走险路、走捷径。他们反对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勤勤恳恳。他们为自己设立了一些所谓的困苦,比如睡地铺,吃野菜,炒菜不用油,晚餐为稀粥加咸菜,十几个人共用一个盆儿洗脸、洗脚,也不管其中个别人有脚气,而且唰牙时只给每人挤很少一点牙膏,等等。难道这就是他们所说的理财吗?这就是他们所理解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道理吗?我真想不明白他们用这些人为设置的种种障碍,就能使他们在短短的时间内富裕起来吗?我看这实际上是他们中租下了该房子,又发展了如此多“下线”的那个人,又如此地施行“节约”,以降低他的成本,而冠以的美名罢了!唉......只可怜了那些待在这个团伙里面正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十七、八岁的小娃娃们了!
        最后给大家讲讲我是怎么离开这个团伙的吧!
        5月14日中午快12点时,我和那个走哪儿都同我在一起的喻“眼镜儿”(后来我才知道他的近视度数远远用不着带眼镜的)从“课堂”里出来,回“家”的路上,我终于向他挑明了自己不想从事这项“工作”的意思。他听完以后,含沙射影地对我进行了一番威胁,但无果。于是我和他以AA制的形式在面馆里吃了午饭,便还是回到了他们的那个“家”。15日一早,吃过饭后,他又来叫我同他一道去听课,但我十分强硬地拒绝了他,并独自离开了他们的那个“家”,来到了宝鸡市陈仓派出所,向值班室的警官咨询我的这次遭遇该怎样处理,得到他们的答复是让我去工商部门反映这个事情,并称那些人在实施传销的过程中,只要没有违法的行为发生,那他们就不会介入。于是我又去了位于十里铺的一家工商所,在陈述完我的遭遇后,对方一个主管此方面工作的工商干部告诉我,就目前而言他们单方面也不便处理此事,就算和公安部门一同去采取了联合执法吧!也只能是抓到那些处于传销组织下层的人员,最多也就是把他们的窝点给端掉,把这些人员给遣返原籍。而对那些处于传销组织上层的人,却很难找到并抓捕他们。临走时,该官员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能离开的话就尽早离开那个组织吧!唉......于是我在下午的一点左右回到那个“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在拿到那个叫我来这儿的自称李四梅的女孩,为我写出的一纸证明后,离开他们,回到成都。可问题也就出在了这儿,他们是死活不答应给我出具这样的一个证明。而我一定要得到由他们开出的能证明我在来到他们“家”以后,对他们一直彬彬有礼,未对其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证明。僵持之下,那位叫喻启东的“主任”便对我说,去派出所解决吧!因为他们这些人都认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这种观念也体现在他们平时的课堂内容中,他们的所有讲课“老师”都会在课堂中给大家讲,他们今天所从事的,是一种受到咱们国家政府暗中扶持的生意,传播的是世界上一种先进的、文明的理念。唉......我面对这帮狂热的、忠实于传销的人们,实在是无语啊!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我们四人被带到了陈仓派出所的值班室。在这里我又遇到了一件想不通的事情,派出所一个40多岁带着眼镜说话时有强烈停顿感的警官,在录我的十个指纹时,由于我觉得自己本来是被骗者,不是犯罪嫌疑人,因此不愿让他录。这下可好,他立马对我施加了拳脚,并且四周的其他四个警员,也成围攻之势,还关上了值班室的门。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得赶紧让他给录制了我的指纹。过了很长时间后,另一个值班民警为我和一同被带来的那个组织的其他三个人(一男两女),进行了有关我被那个叫赵交的云南昆明籍女子弄丢了一张256M的手机内存卡的赔偿一事的理赔调解后,于下午的6点半左右将我放了出来。于是我赶紧拿着自己的所有行李,先找到了一家很便宜的旅社安顿下来。接着便开始打电话给我觉得会帮助我回到成都的熟人们。因为我在15日上午去工商银行以一元钱开了一个帐户,可以接收到我的朋友给我汇来的款子。在这里为了保险起见,我还用上了在传销课堂上学到的什么几何倍增法(其实就是我们在高中时学的公比为2的等比数列啊),我分别给我的好几个战友和熟人打去了求助电话,并将帐户的号码给了他们。于是第二天(5月16日)上午的不到9点时,我收到了一笔500元的汇款。我当时真是欣喜万分啊!但在收到这笔款子的同时,我又感到有点多了。于是我立马打电话给我昨天都打去过求助电话的人,在询问的同时也让其他未曾给我汇过款的人不用汇来了。结果我打去的第一个电话就找出了给我汇款来的人,她是我的战友啊!由于她在一个省级电视台里工作,因此在这儿我不能给大家说明,见谅了哦?这样我就在昨天下午的4点过,乘坐由呼和浩特开往成都的1717次列车,踏上了回家的旅途。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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